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始终坚持“一个统领”,将辖区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与公办学校同安排,同部署,同督导,同推进,扎实做好民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除了在下发文件、落实师生健康日报告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开展“停课不停教、不停学”活动、制订开学预案、储备疫情防控物资等各环节保持一致之外,为了解各民办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平昌县教科体局《关于全县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暂时停课停训的紧急通知》《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教学及培训行为的“九条规定”》等文件要求,从1月26日开始,县教科体局派出暗访督查组,对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培训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
为切实做好民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县教科体局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要求各片区教育督导站、乡镇中心小学,全面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的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其进行统一指导、统一管理、统一监督。
县教科体局要求,各民办学校负责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防控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在未解除疫情期间,必须全面停课停训,一律不得提前开学或开展线下集中教学(培训)、考试或开展其他聚集性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擅自开课、复课、集中培训的,一经查实,按年检直接定为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私自办学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公职或解除聘任合同,同时追究所属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下一步,县教科体局将继续强化督导落实,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全力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督导民办学校切实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