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并启动第三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将此次争创工作作为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地报送参评学校时,要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为推动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市(州)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使更多的学校参与到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来。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参与争创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保障机制,发挥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内的合作交流,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共同提高。
四、请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争创工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择优向教育厅推荐1-2所学校。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综合评审后,择优向教育部推荐5-8所工作突出的学校。
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刘传星、徐蕾同志处。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邮编:610225;
电子邮箱:281889928@qq.com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 冯艳 电话:028-86112384
省教科所 刘传星 徐蕾 电话:028-85876119、85876141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16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并启动
第三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7〕21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并启动第二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44号)要求,我部启动了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在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推荐,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现认定并命名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等209所中小学校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特色学校争创工作,广泛宣传特色学校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内合作交流,促进中小学校共同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同时,请各地按照教基一厅函〔2014〕14号通知要求,开展第三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请各省级教育部门根据当地争创工作情况于2018年9月30日前推荐5-8所工作突出的学校,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珊010-66096369)